資安政策
資訊安全政策管理,保護你我使用上的權益
1. 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:「資安不分day and night,病毒駭客say goodbye」
強化公司的資訊安全管理,確保客戶及同仁資料處理之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並保障公司資料之處理全程均可獲安全保障,提供安全穩定及高效率之資訊服務。
2. 目標
2.1. 資訊安全政策:(依附錄A5~A18)
2.1.1. 依營運要求及相關法律與法規,提供資訊安全之管理指導方針及支持。
2.1.2. 資訊安全政策由管理階層定義並核准,且對內部及相關外部傳達。
2.1.3. 資訊安全政策應定期或發生重大變更時審查,以確保合宜性、適切性及有效性。
2.2. 資訊安全之組織:
2.2.1. 建立管理框架,以於組織內啟動及控制資訊安全之實作及運作。
2.2.2. 確保遠距工作及使用行動裝置之安全。
2.3. 人力資源安全:
2.3.1. 確保員工及承包者瞭解其將承擔之責任,並適任其角色。
2.3.2. 確保員工及承包者認知並履行其資訊安全責任。
2.3.3. 將保護組織利益納入聘用變更或終止聘用過程之一部分。
2.4. 資產管理:
2.4.1. 識別組織之資產並定義適切之保護責任。
2.4.2. 確保所有資產依其對組織之重要性,受到適切等級的保護。
2.4.3. 防止儲存於媒體之資訊被未經授權之揭露、修改、移除或破壞。
2.5. 存取控制:
2.5.1. 限制對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之存取。
2.5.2. 確保授權使用者得以存取,並避免系統及服務的未授權存取。
2.5.3. 令使用者對保全其鑑別資訊負責。
2.5.4. 防止系統及應用遭未經授權存取。
2.6. 密碼學:
2.6.1. 依照法規、客戶要求及資訊資產風險設置加密機制。
2.6.2. 對加密使用金鑰進行取得、安裝、回收、備份及展期作業進行管制。
2.7. 實體及環境安全:
2.7.1. 防止組織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遭未經授權之實體存取、損害及干擾。
2.7.2. 防止資產之遺失、損害、遭竊或破解,並防止組織運作中斷。
2.8. 運作安全:
2.8.1. 確保資訊處理設施之正確及安全操作。
2.8.2. 確保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,以防範惡意軟體。
2.8.3. 防範資料漏失。
2.8.4. 紀錄事件及產生證據。
2.8.5. 確保運作中系統之完整性。
2.8.6. 防範對技術脆弱性之利用。
2.8.7. 使稽核活動對運作中系統之衝擊降至最低。
2.9. 通訊安全:
2.9.1. 確保對網路及其支援之資訊處理設施中資訊之保護。
2.9.2. 保護組織內及與任何外部個體所傳送資訊之安全。
2.10. 系統獲取、開發及維護:
2.10.1. 確保資訊安全係跨越整個生命週期之整體資訊系統的一部分。此亦包括經由公共網路提供服務之資訊系統的要求事項。
2.10.2. 確保於資訊系統之開發生命週期內,設計及實作資訊安全。
2.10.3. 確保測試用資料之保護。
2.11. 供應者關係:
2.11.1. 確保對供應商者可存取之組織資產的保護。
2.11.2. 維持資訊安全及服務交付之議定等級與供應者協議一致。
2.12. 資訊安全事故管理:
2.12.1. 確保對資訊安全事故之管理的一致及有效作法,包括對安全事件及弱點之傳達。
2.13. 營運持續管理之資訊安全層面:
2.13.1. 資訊安全持續應嵌入組織之營運持續管理系統中。
2.13.2. 確保資訊處理設施之可用性。
2.14. 遵循性:
2.14.1. 避免違反有關資訊安全相關之法律、法令、法規或契約義務,以及任何安全要求事項。
2.14.2. 確保依組織的政策及程序,實作及運作資訊安全。